实施公约轮值工作小组产生、
职责权限与工作规则
(试行)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二ОО四年四届四次理事大会通过的行业公约,对协会建设和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协会为表示认真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继续深化改革做好工作的决心,已将行业公约呈送政府有关部委,并通过公众媒体,全文颁布了公约,开创了中介组织加强诚信建设与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的先河。
根据会员单位一致的愿望和要求,行业公约应切实发挥有效规范经营秩序,创造良性竞争氛围,加强信息交流和业务协调,提高行业整体竞争优势,共同维护市场权益的作用。为此,协会组建轮值工作小组,决心本着“共同参与、民主监督、人文公正、和谐创新”的精神,奋力坚持走出一条实施与履行公约、再创行业辉煌的道路。
二ОО五年一月二十日,经抽签确定的首届实施公约轮值工作小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讨论并制定了轮值工作小组职责权限与工作规则。现通报给全体会员单位,从今年起试行。
1、协会轮值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行业公约的实施。具有指导、检查、协调和相关问题处理的职责;
2、轮值工作小组的宗旨是通过“共同参与、民主监督、人文公正、和谐创新”的努力,把实施和履行行业公约落实在实处,促进协会建设和行业发展;
3、轮值工作小组每年轮换一次,由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按2、3、4的名额抽签产生;
4、轮值工作小组每年度的产生抽签,在协会主管副会长主持下由秘书处完成,抽签时就近邀请会员单位现场监督;
5、抽签确定的轮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必须推荐熟悉行业公约,了解协会工作,思想素质高尚,具备坚持原则与民主公正精神和协调与解决问题能力,在单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同志参加轮值工作小组;
6、轮值工作小组由五人组成委员会,其中三人必须分别来自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通过选举产生;协会一名副会长和秘书长为当然委员。委员会主持轮值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7、轮值工作小组研究开展工作的地点,原则上设在当届委员会中的会长单位,也可视情况设在协会秘书处;
8、轮值工作小组对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独立、公正、透明地开展工作,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项和决议须经协会的最高议事机构会长会议审议;
9、轮值工作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每次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视为有效。平时小组内的沟通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进行;
10、轮值工作小组接受会员单位的情况反映、建议和投诉,依据行业公约及时解决问题。若出现公约未尽事宜,可对公约的修改、补充、完善提出意见,经全体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执行;
11、轮值工作小组的工作方式要符合“切合实际、方便易行、解决问题、节俭高效”的原则,可以采取主动问卷检查、调研走访或布置书面汇报等方式进行。会员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12、轮值工作小组的工作属于公益性质,小组成员不享受任何协会经济补贴。小组的调研、走访,或为协调处理问题需要出差,原则是限定天数、就近安排,住宿由协会负责,一般不得超过三星级酒店,交通、餐饮自理;
13、轮值工作小组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现阶段公约实施应放在深入宣传、提高认识、指导检查上。一般问题的处理应以协调、教育、批评、限期改正为主,重大违规事项可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14、各会员单位应尽快按照行业公约的要求,规范和改进本公司各环节的工作。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行业规约,是维护行业内规范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根本保障;
15、会员单位向轮值工作小组反映其他单位有违反公约行为、要求进行协调的,可电话联系;要求予以制止和处理的,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出示证据、提出意见。轮值小组在核实基础上开展工作后,需及时将解决情况向反映问题的会员单位反馈;
16、本规则在征得常务理事以上单位同意后,从二ОО五年三月起试行。试行期限暂定两年。协会常务理事会根据试行情况和会员单位意见两年后在适当时间再行讨论,通过后正式执行。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第一届公约轮值工作小组
200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