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成立十五年来主要活动
自发组建,应运而生
1989年12月,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吴仪、谷牧、吴学谦、雷任民、郑鸿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
年会相聚,交流沟通
1991年5月,行业协会第一届年会在上海召开。以后历届年会分别在青岛、大连、杭州、宁波、重庆、武汉、乌鲁木齐、长春、南宁、合肥、贵阳、太原、兰州召开。

专题研讨,群策群力
1992年3月,行业协会雇员培训工作研讨会在福州举行。十五年来,协会多次组织了综合业务、人事服务、汇率并轨、雇员调配、聘员合同、航空票务、旅游工作、雇员管理、输出劳务、网站建设、企业改制等专项业务研讨会。
出国访问,业务交流
1992年11月,行业协会代表团出访俄罗斯、乌克兰。协会成立以来共计组织了十八个出访团组,分批就有关业务到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加拿大、巴西、智利、阿根廷、日本、韩国等参加考察、培训和业务交流,与国外同行业组织和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1995年3月,协会领导视察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多年来,协会领导分别多次深入到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广东、河南等全国各地会员单位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加入“同盟”,桥通国际
1995年5月,协会经国家贸促会、外交部批准,作为我国唯一合法代表正式加入了“非固定工作国际同盟(CIETT)”,并组团出席该组织在意大利的年会。以后历年,协会分别参加了在布鲁塞尔、布宜诺斯艾利斯、东京、蒙特卢克斯(瑞士)的年会,在国际舞台上宣传了我国行业协会和涉外人力资源市场的政策和状况。
迎接“入世”,自强筋骨
2003年,组织分为国、内外两个阶段开展的关于协会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改革与创新的调研活动,并完成了专题报告。近两年,协会在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的前提下切实采取了增强实力的多项改革措施。
发展会员,壮大协会
长期以来,由于对外服务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服务面窄,从业单位少等原因,所以,会员发展速度缓慢,每年只发展四、五家新会员,数目长期徘徊在七十家左右。近两年发展了34家,目前我们的会员队伍已突破百家,覆盖了外企、外事、外航三大涉外服务领域,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一网一刊,搞好宣传
网站内容不断更新,宣传会员单位,促进了社会各界与协会加强联系,外商通过协会网站会员单位的链接,与会员单位进行业务合作。
《外服通讯》作为协会信息的重要载体,现已成双月刊,出版了29期,日益获得会员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欢迎。
区域活动,全力支持
2002年,协会与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西部人力资源建设高级论坛暨大型人才招聘会”。协会领导和省政府领导出席,境内外嘉宾和各用人单位、求职人员近万人参加活动,有利地提升了协会的品牌。
此后,“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对外服务行业区域合作与专题研讨会分别在上海和广州召开。
2002年,为了进一步开展好协会工作,协会北京地区会员单位召开区域会议。此后,协会以会长单位牵头,划分了华北、华中、东北山东、华东、广东、西南等区域,并分别召开了颇具效果的区域会议,协会工作步入了更加务实的新阶段。
合法权益,全力维护
1990年,为规避汇率风险,反映会员单位的呼声,协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最终全行业获得以美元计价的批准;
1994年,因汇率并轨,会员单位将面临重大损失的紧急关头,协会积极与外国在华商会谈判,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会员单位的权益得以保障;
2003年,协会秘书处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沟通,解决了会员单位在代收代缴有关费用过程中被税务部门作为计税范畴征收营业税问题。
搭建平台,促进发展
2004年,成立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外商事务服务中心。
2005年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成立。
沟通政府,了解信息
协会历来重视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尤其在近两年,以多种方式与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贸促会、北京市外办等部门联系、沟通。收集和行业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及导向方面的信息,及时通报会员单位。
法规修订,积极参与
2002年,开展应对“入世”的调研活动,写出关于我国涉外人力资源行业的战略性调研报告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2003年,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涉外人力资源与法规建设高层研讨会”,完成了《关于加强涉外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管理的报告》并上报国务院相关部委。
2003年,为行业的生存和发展,积极协助国家商务部“关于外国经济贸易企业及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2003年,积极参与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
制订公约
规范运作
2004年,协会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的程序,通过了行业服务公约并刊登在《经济参考报》上,此举有利于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化行业诚信与自律建设,开创了行业中介组织对全社会公开承诺的先河。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