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洽商我会确定部分会员单位
作为签约服务单位
举世瞩目的2008年奥运会已进入倒记时阶段,为便于境外媒体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导,外交部和奥组委发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草案)》。鉴于我会在我国对外服务领域的作用和影响以及近年来不断加强的品牌建设,奥组委于去年11月27日商请我会推荐2008年奥运会协助服务单位,并于今年元月5日正式发函委托。协会领导高度关注此事,认为这将进一步扩大我会和会员单位的影响,同时也为会员单位带来商机。经研究,我会认真而广泛地推荐了我们的会员单位。在多次沟通之后,奥组委按照其工作要求和原则,经过遴选,最终确定我会以下会员单位作为签约服务单位,其中北京市属4家会员单位,而外地6家则以外办系统的会员单位为主:
一、北京市属单位: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二、上海、青岛、天津、沈阳、秦皇岛的单位: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
青岛国际交流中心
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
辽宁省外国机构服务处
秦皇岛市对外服务中心(暂未入会)
1月31日,奥组委媒体运行部召开有外交部新闻司、我会及以上在京地区4家会员单位参加的“境外媒体聘用中国公民工作统筹会议”。会议对“奥运会境外记者政策指南”中的涉及到聘用中国公民的有关内容进行了逐条研议。“指南”包括:签约服务单位的确定、聘用程序、推荐人选、费用、签订劳务合同、制发证件等内容。奥组委、外交部新闻司及我会领导分别发言,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会参会4家会员单位的领导也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所讨论的内容获得通过并落实了下一步要开展的工作。
奥组委和外交部新闻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由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具体负责技术层面的工作。协会将予以协助。
协会秘书处
2007年1月31日
附: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人事部“关于商请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
协会推荐外事服务机构的函”。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人事部
关于商请中国对外服务行业协会
推荐外事服务机构的函
中国对外服务行业协会:
根据党中央对奥运筹办工作的指示,为配合《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草案)》的颁布和实施,方便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媒体在中国的采访报道活动,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将于2007年初编制出台《北京奥运会外国记者服务指南》。
《北京奥运会外国记者服务指南》中涉及到外国记者或机构聘用中国公民方面的内容,考虑到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是为外国及台、港、澳地区的经济组织和企业的在华商务代表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联合国及境外媒体驻华机构,外国航空公司在华常设机构,以及“三资企业”提供各种类型、优质高档的人力资源服务的全国性组织,在服务外商、规范运作、促进行业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商请协会推荐具有外事服务资质、比较丰富的外事服务经验,运作规范的对外服务机构。具体为:北京4家,上海2家,青岛、天津、沈阳、秦皇岛各1家。
请函复!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人事部(章)
二OO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