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会长会议纪要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长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有:
常务副会长韩敬民、副会长王一谔、王旭东、厉娅滨、刘钢、袁平;
秘书长赵乃真、副秘书长高嵩山、徐建昌;
副会长顾家栋因故提前返回,副会长程玉祥因故未能出席,依照协会章程,两位副会长分别委托副秘书长徐建昌、魏富明副总经理代表参加会议;
会长单位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淯,作为单位推荐的新任副会长也参加了会议。
会长万季飞、常务副会长安成信由于公务不能参加会议,特别委托中国国际贸促会会务部副部长堵泽田、处长曹永平亲临会议。
常务副会长韩敬民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对赵乃真秘书长代表协会作的以下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决议:
一、会议听取了秘书处2006年行业经营情况的通报
协会现有会员单位116家,服务客户55,453家,服务员工总计为1,051,884人,全行业营业收入总计为3,109,397.12万元。
以上统计表明,去年全行业的服务员工总数和营业总收入与05年相比分别增幅33%和29.3%,增幅较大,分析主要原因有:
(一)我国的人力资源派遣与人事管理外包发展迅猛,而客户又以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为主;
(二)会员单位业务范围突破了行业与地域的限制,同时服务产品的增加并细化,拓展了收入来源;
(三)企业改制和企业间的联合与并购,为会员单位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集团或公司统报,使一些不是会员单位但属于其管理的分支机构或企业纳入了统计范围。
会议认为,统计数据充分说明了外服行业仍是朝阳产业,正在平稳健康发展。
有会长提议,应增加一些统计项目,特别是涉及行业指导性的数据。
二、会议听取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建设情况的通报,王旭东副会长介绍了一年多为影响立法所做的努力
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上月下旬人大常委会的再次审议,前后已完成三读,目前结论是仍将继续修改。
行业协会自2005年9月底开始密切关注和积极参与该法建设,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初稿对派遣企业与中介机构做了严格的限定,而这些规定给我们行业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影响,直接威胁到会员单位的生存与发展。
协会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新法建设。一年零八个月以来,协会以积极反映行业呼声、尽力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为中心,在以安成信、韩敬民、王旭东为首的领导小组具体部署安排下,发挥广大会员单位作用,广泛利用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大量工作。
这期间,人大法工委两次书面征求协会意见,一次专门组织了协会的座谈会,分别走访了中智公司和北京外企,多次邀请有关会员单位和我们提供服务的外资企业参加研讨。同时各会员单位参与了当地政府和中央部委召开的草案讨论会。
从一开始,协会领导就明确和把握了在这次参与和影响劳动合同法建设中协会应表现的立场和主张:
(一)赞同国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社会,促进就业,充分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主旨;
(二)坚持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者适当倾斜的基础上,应兼顾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利益,以更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基本诉求;
(三)主张对派遣企业和中介机构一要规范二要扶植,新法规既要达到打击不法中介、整顿市场秩序的目的,也要保护与发展新兴人力资源产业,适应国际主流用工的大趋势;
(四)反映涉外服务领域的情况和特点,提出在不违背世贸组织原则的前提下,新法要充分考虑国家的经济、社会及安全利益。
通过社会各方,包括我会的一系列努力,劳动合同法草案四月份的三读稿,较之原稿已做了多处的重大修改,协会上下共同的工作产生了会员单位满意的效果:
(一)全面取消了派遣企业每派出一名劳动者就要缴纳5000元人民币备用金的要求;
(二)对派遣企业与劳动者只能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一年期满后劳动者应和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再续签,该劳动岗位也不能以派遣形式用工的规定做了修改;
(三)对外商常驻代表机构可自行聘用员工予以撤消,阐明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依照其规定执行,回归到272号文件框架内;
(四)吸纳了协会关于派遣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商务协议等意见,基本明确了会员单位一贯主张的各方法律责任;
(五)新增了派遣章节,其内容可以为会员单位所接受和遵循。
会议认为,在参与立法建设过程中,我们规范成熟的运作得到相关部委及立法机构的了解和肯定,协会扩大了影响力,提高了话语权。同时协会领导也认识到,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合规时代已经到来,会员单位调整经营策略与方式,适应新法要求刻不容缓。
会议决定,大家要团结一致,继续极大限度地关注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建设,以充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希望对派遣岗位范围的“三性”界定和税前风险基金提取的问题,争取政府有关部委的理解和支持。
三、研究通过了关于会费缴纳标准的微调办法
会议决定,从2007年开始,协会会费缴纳办法做适当调整,先从会长单位开始,会长单位的会费由5万/年,统一降调为3万/年;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的缴纳标准暂时不变,今后随着协会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协会在探索并实施经营协会之后,也应分步骤适当下调。
会长单位会费下调后,为了切实保障协会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开支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建议取消会长单位参加协会年会差额补助及会长会议由协会承担食宿费用的原定待遇。
四、讨论确定了是否更改协会名称的事宜
会议认为,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充分体现协会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领先地位和行业产业升级形成的全方位服务功能,协会有必要更改名称为“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的名称,未能鲜明的突出行业核心或主营业务的特征;
(二)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与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入世5年后的今天,我国的经济已融入全球经济,市场不再被简单地划分为国内和国际;
(三)经过多年的发展,多数会员单位的服务领域、服务产品、服务功能与经营结构,已由单一的涉外服务调整升级,逐渐覆盖了更广义的人力资源服务;
(四)协会名称中“对外”两个限制性词语,已经不能体现行业的专业性和广泛性,束缚了协会的发展和与全球同行友好往来;
(五)如果更名实现,势必有利于协会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树立领军地位,建设品牌,扩大队伍,增加与政府、外商和市场的交往能力。
有会长提出在更改名称中加“国际”两字。
会议责成秘书处将协会更名的意图向万季飞会长征求意见。更名的具体事宜由秘书处运作。
五、会长会议确定了今年召开全体理事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会议批准同意今年的理事大会于9月上中旬在宁波举行,由宁波外国企业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承办。协会秘书处将开始着手年会各项组织工作。
六、会议基本同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大会的建议
一年一度的理事会,过去既发挥了协会权力机构的作用,又作为沟通交流、增进友谊的平台,深得会员单位的欢迎与支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完善,协会应努力构建适应实践需求的公正独立、规范化、专业化的新型服务体系,要通过有作为和高档次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品牌,取得政府支持,壮大行业队伍,规范市场秩序,指导业务发展,从而更好地履行“服务会员单位、促进行业发展”的协会宗旨,探索行业协会健康、快速发展的模式和路径。
根据我会实际情况,秘书处向会长会议建议今后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大会,其更为直接的好处是:
(一)有利于加强协会整体能力建设,发挥协会高档次服务职能作用,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争取各部委、各部门对行业发展在政策、信息、监管、职能下放等方面的支持。
(二)满足会员单位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以中小型、分领域,有针对性的研讨、培训、座谈为主要活动形式,使协会成为传播经验、协调工作、沟通业务的平台,突出专业化、特色化。
(三)改变年会规模大,准备周期长的局面;解决秘书处人手不足,承办单位负担过重的问题;通过充分发挥协会刊物、网站和电子邮件等途径的作用,提升协会的工作效率与价值。
会长会议基本同意秘书处的改革思路与方向,但有会长提出可按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分别对待。近期广大会员单位关注的事情较多,是否考虑仍可一年一开的意见。
七、会长会议认真、热烈地讨论了协会法人代表、常务副会长韩敬民继续留任的问
与会者首先一致感谢北京外企集团多年来对协会建设和发展做出的巨大支持和贡献,充分肯定了韩会长在行业事业蒸蒸日上过程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鉴于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到2009年期满,韩会长任期未满,特别是目前协会正处于关键时期,面临隶属关系、名称变更、劳动合同法建设等诸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全体与会者希望韩会长继续留任,以保持协会组织的稳定和工作的连贯性。
协会责成秘书处向北京外企集团新任董事长、总经理说明情况,表达心情,请予同意。
会议还研究了隶属关系。
本次会长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需要做十分细致艰苦的努力,需要较长时间的过程,同时尚需通过全体理事会同意并修改协会章程后执行。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