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做好推动中小企业劳动合同
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政府也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订当中。
随着劳动领域内法律法规的出台和逐步完善,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合规时代已经到来,这对人力资源管理与法律要求的接轨,提出了“补课”的建设性要求。
为引导会员单位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提前做好工作准备,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协会从2006年底就开始在行业内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曾于2007年1月25日,在协会召开了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领导及7家在京的会员单位近20人参加的“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V3.0”软件征求意见座谈会;9月年会上,又向与会代表分发了该系统劳务派遣专版软件;9月25日,协会又向全体会员单位的领导发了“关于在行业内推进‘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劳务派遣专版)’软件的通知”,目的就是要促进会员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协会通知发出后,秘书处也广泛询问、重点跟踪了会员单位的试用情况。据会员单位反馈,认为软件开发单位根据我行业的特点专门推出的“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劳务派遣专版)”,符合会员单位工作实际,尤其对该系统与其他软件的兼容性、预留外部接口、方便数据传输和修改添加等特点表示赞同。
根据反馈意见,协会又进一步与劳动部劳科所及用友公司沟通、协商,三方在购买系统的渠道和办法、技术支持、售前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意向达成一致,特别争取到比市场优惠的价位。下一步协会秘书处将再次组织部分中小会员单位,就“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V3.0”软件的使用进行研讨。
随着
政府对劳动合同签订率监管的力度加大,以及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将越来越迫切,对劳动合同信息化管理的软件需求将逐步增加。继续做好推动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会员单位开展业务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档次,是协会今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协会构建新型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V3.0”软件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配套产品,其最大的特点是该软件具有预警显示,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规避因管理疏忽或法律概念不明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同时支持劳动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V3.0”软件,
已于2007年10月26日,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办公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专家一致认为,软件系统基本涵盖了劳动合同管理的业务内容,记录信息全面,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采用了先进的开发工具,程序开放性强,可重用性好,易于维护,符合软件工程开发规范,设计与实际需求相符合,既融合了不同行业、地区的管理经验,又兼顾了未来发展的需求。
该软件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的指导下,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具有权威性,在国内同类软件中具有领先水平。
因此,我们希望在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方面尚未完善的会员单位,加速在本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的进程,以必要的投入,降低企业用工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秘书处
200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