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贸促会第三期“国际高级人力资源
管理职业资格认证(IPMA—CP)培训班”的通知
贸促务〔2006〕02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广大企业和贸促会分支机构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化、系统化和国际化,培养大批的现代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中国贸促会会务部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合作开展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IPMA-CP)项目,现面向企业和贸促会分支机构举办第三期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IPMA-CP)培训班。
IPMA-CP项目是由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IPMA-HR)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根据AT&T等美国优秀的大型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开发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体系,是国际公认的人力资源管理类的权威认证之一。由国家外国专家局于2004年将该项目引入中国。
我会于2005年3月20日—3月26日和2006年3月6日—12日分别在北京和珠海举办了两期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外企服务机构、贸促系统的分支机构、会员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受到了学员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部分学员参加并通过了随后的认证考试,获得了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IPMA-CP)证书。
现我会拟于2006年6月5日——6月11日在北京举办第三期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IPMA—CP)培训班。培训班学费为4500元/人(学费原为7000元/人)。请准备参加此期培训的单位于2006年5月26日前将回执传真至中国华阳技术贸易(集团)公司。
附件1:第三期“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IPMA—CP)培训和认证”的具体事项。
附件2: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张敏,范志宏,杨晋
电话:(010)65236968,85117841-8201,88075516
传真:(010)85117847
E-mail:hy-qgb@ccpit.org
附件1:
“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IPMA—HR)
培训和认证”的具体事项
一、培训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务部
承办单位:中国华阳技术贸易(集团)公司(贸促会会属企业)
协办单位: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二、培训时间:
2006年6月5日——6月11日
三、
培训地点:
北京
和平里宾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4号
总机:010- 64286868)
四、
培训报名方式及费用:
请填写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培训费银行付款凭证传真至中国华阳技术贸易(集团)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6日。培训费为4500元/人,食宿费为1500元/人(培训班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北京中贸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银行账户:2580594110001
五、
教学介绍
1、培训师资
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和中国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共同认定的高级培训师
2、课程设置
6月5日(第一天)
素质模型导论
6月6日(第二天)
变革推动者
上午(8:30—11:45)
变革推动者
下午(1:30—3:30)
业务伙伴
(3:30—5:30)
6月7日
(第三天) 业务伙伴
上午(8:30—10:00)
领导者
上午(10:00—11:45)
领导者
下午(1:30—5:30)
6月8日
(第四天)
招聘与选拔
全天
6月9日
(第五天) 职位分类与报酬
全天
6月10日
(第六天) 绩效管理
全天
6月11日
(第七天) 员工与劳动关系
上午
模拟考试与讲解
下午
3、颁发证书
凡是参加过中国贸促会主办的50学时培训班的人员,将获得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及中国贸促会共同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持此证书方有资格参加美国国际人力资源协会IPMA考试。
4、认证考试
每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与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在中国举行四次全国统一考试,分别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2006年第二次考试时间已定在6月18日)。
以上内容请参见专题网站:http://ipma.ccpit.org
附件2
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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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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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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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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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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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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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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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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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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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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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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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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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传真至
中国华阳技术贸易(集团)公司
联系人:张敏,范志宏,杨晋
电话:(010)65236968,85117841-8201,88075516
传真:(010)85117847
E-mail:hy-qgb@ccpi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