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下调至工资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日前表示,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田成平说,根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将他们的缴费比例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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