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举办外航服务单位

落实劳动合同法座谈会

 

 对国外航空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外航服务,是中国对外服务行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受政府政策的保护与限制比较明显,客户的定向性很强。北京外航服务公司、上海外航服务公司和厦门外航服务有限公司就是行业协会里仅有的提供这样服务的三家会员单位,其中厦门外航服务有限公司还是刚刚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外航服务公司这类政策性很强的、高定向性的纯派遣的中介机构如何应对、在管理与运营上何得良策的问题摆在了眼前,外航服公司希望得到协会的帮助。

今年来,协会本着改革创新,创建新型服务体系的思路,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务实并有作为地为会员提供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以满足会员单位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为了满足外航服务会员单位的需求,协会秘书处于89日在北京举办针对外航服务公司的落实劳动合同法座谈会,邀请在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积极参与、应对工作做得比较早、比较好的会员单位——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部的律师来做经验介绍与分享。

外航服务会员单位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北京外航服务公司陈重阳总经理率四人参会,上海外航服务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副总经理范斐翡带领法律顾问专程来京出席会议。(厦门外航服务有限公司的领导本来要来京参会,但由于临时有要务,未能成行)

座谈会由协会秘书长赵乃真主持,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部的律师刘红艳,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法条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的经验,做了务实性的法条研讨和经验介绍。刘红艳律师在发言中,特别针对派遣企业的商务合同、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等方面的具体业务操作做了讲述。会议进行得积极、热烈、有序,与会者在刘律师的发言过程中和发言后积极提问题并参与研讨。经过此次座谈会,与会者弄清了一些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如第二个合同期的终止与续签的问题、同一员工先后被派往多个用工单位的试用期的问题。

与会者会后评价会议务实、有针对性,颇有收获,并希望协会将会上提出的问题汇总并向有关政府立法机构反映。

赵乃真秘书长最后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标志着中介机构的“合规化”发展的时代的到来,对纯派遣式的外航服务公司也是一个机遇。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尽管外航服务公司受政策保护和市场的定向性很强,但也要在做好内部的合同、规章、流程的管理的同时,不但要要做好与客户的沟通与客户的维护,还要做好与劳动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作为协会来说,将发挥好“服务、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将各位就司法解释和法条的可操作性而提出的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

 

                                协会秘书处

                  200789

 

返回